各团支部及院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团十七大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院团委决定于即日起全面启动2013—2014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和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0个奖项,其中3个项目为学院团委依据校团委分配名额进行评选后将候选人上报校团委,校团委等额评选,即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另有7个项目为学院将候选人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差额评选,即青春榜样、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日、十佳社团、“雷锋”团队和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为在全校共青团系统营造“树榜样,学榜样,人人争做青春榜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青春榜样库建设,校团委决定将“青春榜样”年度评选纳入“五四”评优体系内,同时将原有的“五四学术科技奖”、“团员之星”(含专业之星、自强之星、公益之星、艺术之星、体育之星)评选统一归入“青春榜样”相应类别中。最终评选出的10大青春榜样年度人物(团队)将获得每人(队)一万元的奖金。
三、材料申报要求
1、除相关表格外,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
2、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在组织申报的过程中应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的数量和参选条件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学院团委接收材料后,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材料将予以退回,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
四、时间节点
即日起,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初选工作,4月7日17:00前一团支部、学生组织为单位将各奖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msetw@163.com,邮件标题:【五四评优】****团支部(学生组织)。同时将评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5#536办公室。
4月8日,学院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和筛选,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
4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月14日,学院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上报校团委。
5月上旬,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评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团员评议工作。各团支部、学生组织要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2.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做到宁缺勿滥。
联系人:刘艳 张博文 联系电话:6891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