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学生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按照校团委《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参加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评选的个人必须拥有注册在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的团籍(青春榜样除外)。
2.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任何个人的评选,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3.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评优个人项目;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和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
本次评选共设置15个奖项,其中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3个项目为学院团委差额评选;青春榜样、十佳团支部、十佳团员、十佳团日、十佳社团、先进基层团校、“三走”工作先进组织单位、“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新星团支部、新星团员、新星团干部12个项目为校团委差额评选。
三、工作安排
即日起,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启动本次评优宣传动员和初选工作,4月9日17:00前将各奖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团委邮箱bitmsetw@163.com(邮件标题[2015五四评优]XX团支部(学生组织)电子版材料),并将评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5号教学楼536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团委办公室。
学院团委组织评审,确定拟报送名单,并将推荐材料交到校团委。校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十佳团员、十佳团支部评选时间另行通知。5月上旬,校团委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申报要求
1.各奖项均为差额评审,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可推荐名额见附件2,各个奖项请按照推荐排序填写评优汇总表。
2.参评优秀团干部未通过的同学,如符合优秀团员的要求,自动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优秀团支部的评选结合学院对团支部的考核工作进行。所有团支部均需参加,考核内容: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期间团支部工作(建立不足一年的团支部考核建立以来的团支部工作)。各团支部需按照优秀团支部的要求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并准备5-8分钟的PPT,4月13日13:00参加在5号教学楼502-1举行的团支部考核答辩会。不参加考核的团支部将被学院团委通报,并取消“五四”评优资格及该团支部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推荐资格。
4.十佳团员的推荐人选从优秀团员申报者中产生,不需单独申报。根据评审结果通知获得十佳团员推荐资格的同学填报材料。
5.十佳团支部的推荐支部从优秀团支部中产生,不需单独申报。根据评审结果通知获得十佳团支部推荐资格的支部填报材料。
5.除相关表格外(附件4),参评个人项目须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参评集体项目须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和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文字材料和照片命名规范: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姓名-XX团支部/学生组织,优秀团支部-支部名称,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姓名。实例:优秀团干部-张三-学生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团支部书记、学生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主持评优工作,要组织专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确保各项信息的真实性;学院团委接收材料后,会进行审查,对存在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退回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团支部、学生组织须召开民主评议大会,对个人奖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
3.评选工作要突出优秀。强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坚持宁缺毋滥。
联 系 人:刘艳 付海东 王东源 杜文浩
联系电话:68913938
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团委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