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2017 年 5 月,环保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2018 年 2 月,环保部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 2018 年重点工作,指出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可以预见,全国范围内危险废物执法力度的增强及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的推行将催生更大量的危废产生,给危废处处置行业带来重大机遇和挑战。
涉重危废泛指含有有毒金属的危险废物,包括失效催化剂、废旧电池、废弃太阳能发电板、电子废物、电镀废渣、酸洗废渣、冶炼废渣、氰化渣等,涉重危废种类繁多、数量巨大。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有 46 大类,涉重危废占有 17 大类,2015 年全国工业危废产生量 4220万吨,涉重危废为 1500-2000 万吨,其中废旧电池、失效催化剂、废弃光伏板均在数十万吨级,而电子废物、电镀废渣、酸洗废渣、冶炼废渣则在数百万吨级,氰化渣高达千万吨以上。
涉重危废通常含有高浓度的剧毒/有毒金属如铬、镉、铅、砷、汞等,环境危害严重。涉重危废的不当处置是当前我国重金属污染土壤大面积爆发的主因之一,而近期频频发生的不少涉砷、涉铅、涉镉污染公害事件则直接源于涉重危废的非法倾倒。另一方面,涉重危废往往含有有价/高价/稀贵金属如金、银、铂、钯、铑、铟、镓、锗、铜、钴、镍、钼、锂、锌、锰等,有时含量甚至超过原矿,堪称二次矿产。
当前,我国涉重危废处置工艺仍以无害化处理为主。该类工艺虽然可大幅降低涉重危废的环境风险,但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金属资源流失,加剧了全球范围的金属资源紧张。近年来,一些产废和处置企业,在涉重危废的资源化利用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但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采用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的落后工艺;只考虑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只关注稀贵金属,而忽视其它有价金属和有毒金属的安全处置;再生过程的污染控制和二次废渣的环境风险缺乏有效监管等。
涉重危废的资源化利用,代表了该类危废处置的发展方向,1000 元/吨危险废物税的征收,将进一步激发各产废单位和处置单位资源化利用的快速发展。涉重危废的资源化利用是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国范围的协作与联合。
为了促进涉重危废行业资源化利用技术的绿色、规范、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涉重危废行业的金属再生、保障国家金属安全,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湿法冶金分会联合全国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涉重危废产处单位,于2018年6月15-17日在北京召开“2018涉重危废/固废资源化利用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会”。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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