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1、北京市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工办发〔2018〕7号)
2、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2017〕32号)
3、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职工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京工发〔2016〕24号)
二、慰问对象
按时缴纳工会会费的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工会会员本人结婚、符合政策生育、本年度患大病住院手术、去世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去世。
三、慰问标准
慰问标准
序号 |
慰问事项 |
慰问金额(元) |
1 |
会员结婚 |
1000 |
2 |
会员符合政策生育 |
1000 |
3 |
会员本人患大病住院手术 |
1000 |
4 |
会员父或母去世 |
1000 |
5 |
会员配偶或子女去世 |
3000 |
6 |
会员本人去世 |
5000 |
四、慰问流程
1、会员所在工会小组组长审核慰问对象缴纳会费情况并填写《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工会会员日常慰问审批表》(见附件);
2、基层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单位盖章;
3、校工会生活部签署意见;
4、校工会负责人审批;
5、领款人到校工会财务室填写领款收据,领取慰问金。
五、其他
1、所需资金从当年预算内工会经费中列支。
2、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做好工会会员日常送温暖慰问工作的通知》(工会〔2018〕4号)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